四平市妇婴医院招聘导诊人员
公 告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导诊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导诊岗位
数量:10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2.女性,身高162cm以上,年龄2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至1983年1月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8年1月为准。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医疗、护理专业的不予转岗)
4.有星级酒店前台或收银员工作经历、有导诊工作经验及在妇婴医院出生的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好、气质佳、反应机敏灵活,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亲和力、服务意识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我院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开始额满为止。
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四平市妇婴医院机关楼五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434-3107009
3.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有关材料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免冠照片。报名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格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面试。
(四)笔试、面试
1.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及格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现场应变等综合能力及特长展示。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岗位职责
1.微笑服务,语言和气流畅,表现自然真实,做到嘴勤、手勤、眼勤、腿勤。
2.以方便病人和家属为前提,开展主动、亲情、全面、全程优质服务,为病人和家属提供便捷、高效的就医指引、业务咨询、预约检查等服务。
3.做到来有迎声、走有送声、问有答声,解决问题要耐心,做到百问不厌。
4.掌握各科室方位、工作时间及就诊流程,主动将医院的医疗设备、技术特色、服务项目、环境设施介绍给患者,指导患者就诊,解决患者就诊中遇到的困难,维护好就医秩序。
5.协助医护人员执行门诊应急预案,如发现患者突发病情变化,协助医生护士做好抢救及危重症患者进行转送工作,协助特殊人群的就诊。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开招考、招聘中被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聘用资格,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监督举报电话:0434-3107029
七、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四平市妇婴医院负责解释。
四平市妇婴医院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