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平市妇婴医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近期,德尔塔毒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多省发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严峻,按照国家、省、市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为有效避免发生院内感染事件,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诊就诊须知
1.来院人员请按照医院指示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出,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入院前请提前准备好“行程码”和“吉祥码”,配合工作人员扫码、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如“通信行程卡”显示到过疫区或“吉祥码”非绿码请到有发热门诊医院就诊;中高风险区非管控地区来院人员,经询问流行病史无异常后,需提供3日内核酸证明、签署“新冠疫情承诺书”、并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方可进入我院。
2.医院实行“实名制”挂号,来院就诊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医保卡等相关证件。
3.为避免交叉感染,防止人员聚集,就诊患者请尽量减少非必要陪同人员,特殊危急重症患者可有一名陪护,其他陪同人员禁止入内,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在排队、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过程中,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有序就医。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1)体温≥37.3℃,有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及听力下降等相关症状的患者;
(2)14天内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14天内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4)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感染者;
(5)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二、住院就诊须知
1.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方可进入病区(需抢救患者除外)。
2.严格进行陪护管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一患一陪护”,需固定人员并进行核酸检测,非外出检查不得离开病区,不得乱窜病室,住院患者一律禁止探视。鼓励采用电话、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
3.不允许随意出病区。严格陪护证管理,不得转借。
4.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病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所有快递、外卖、送餐、各类物品租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买家自行领取。
四、医院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查验和监管,所有来院人员不得瞒报流行病学史,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身体状况等信息,如遇瞒报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拒不服从管理或恶意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交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自发布起执行,由此给您就诊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四平市妇婴医院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