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平市妇婴医院
关于选派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选派援疆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吉卫人发【2015】10号)要求,我院拟选派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援疆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援地点:新疆阿勒泰地区
二、援疆期限:一年
三、援疆人员条件
1、资质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在编人员;已取得上一级职称未聘人员。
2、个人素质要求: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遵守受援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3、原则上中层干部不做选派人选,如本人想去,为了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须先辞去中层干部职务。
四、申报方式
本人写申请,科主任审批同意(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后上交医教科。
五、选拔原则
身体健康;中高级以上职称;不能影响医院科室正常工作;先取得高级职称证未聘者优先。
六、援疆待遇
1、省财政厅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御寒补贴。援建人员按规定每年集中休假1次(假期45-50天),费用由省援疆资金承担。援疆人员家属每年可进疆探亲1次,费用由医院承担。
2、医院为援疆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3、援疆人员带教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4、援疆期间援疆人员的绩效工资将等同于机关行政科室普通员工。
5、援疆期间,将享受比现有级别高一级的工资待遇,期限1年。援疆人员完成任务返回医院后,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未聘任者将直接聘任(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由人事局统一办理。
6、援疆期间工作业绩突出、受上级表彰,医院将按上级文件要求或医院相关规定奖励,但二者取最高奖。
七、报名事宜
报名地点:医教科
咨询电话:0434-3107023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7月8日中午下班前。
八、工作要求
科室负责人须将此通知传达到位。
医教科
二O一五年七月八日